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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7月10日上调
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记者林火灿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宣布,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此次调整还将国家对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以下的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实行门站价格的范围为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为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发展,2011年已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做好供需衔接,满足居民生活、化肥生产等重点用气需求,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要加强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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