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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明确
记者韩秉志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为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促进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近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较快,对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给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通知》明确,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适度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定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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