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报道:为支持防汛减灾,确保汛期安全,天津市拨付2.2亿元资金,加快防汛工程建设,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灾害性天气影响。
天津财政专项用于防汛减灾资金主要用于一级行洪河道维修加固工程、防汛抢险储备物资购置、防汛一级通讯网及城市防洪信息系统维护、水位监测设施增设等,以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包括排水管道疏通、泵站检修、河道保洁、死井修复、雨污混接专项治理、排水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