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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评“最差城管” 离不开民意
郑 文

据悉,武汉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起草《城管队员履职手册》。每位城管执法队员业绩评定和执法水平将有更明确考核细则,每年还将评选出20名优秀城管队员和10名“最差城管队员”。

加强城管队伍管理,评选优秀和最差城管,对于探求破解城市管理症结会起到推动作用。但也应该看到,评选“最差城管队员”只是提高城管执法水平的一个方面,不可能凭此就完全扭转社会对城管的看法。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最根本的是城管部门要有执法理性和民本情怀,从权利平等、情感尊重等方面入手,将执法转变为一种真情的为民服务,如加快市场建设,将流动摊贩引入各种市场,或者划定区域让摊贩规范经营等。

当然,建立城管权力的规范约束机制的同时,评选最差城管还应把评选监督权交给商贩和市民。如何赢得民意支持,无疑考验着城管部门的智慧和胸襟。民意的评判和监督更有制约力,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城管的执法傲慢;如果将评选仅停留在内部考核上,则不足以推动城管的服务水平。笔者认为,城管队员的评选当以开放的姿态,吸引民众的参与,在评选中增进双方的互信与理解,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城管的偏见,从更大范围赢得执法的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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