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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审计署公布骗补企业名单

审计署21日公告显示,广东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格兰仕日用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在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中,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或虚报节能空调销售安装数量的方式,分别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2157.76万元、1830.88万元、1779.4万元、981.78万元、118.3万元。

此外,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在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项目中,通过公告之前销售的彩电纳入申报范围,违规获得中央财政五大类节能家电推广补贴资金63万元。陕西省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利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家用冰箱推广项目,通过虚报电冰箱推广申报材料,骗取中央财政五大类节能家电推广补贴资金2093万元。安徽中国扬子集团滁州扬子空调器有限公司利用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通过不实申报材料,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37.72万元。

2009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旨在有效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

根据政策,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补贴对象是高效节能产品的购买者,包括消费者和用户。补贴标准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

财政补助的高效节能产品必须符合能源效率国家标准要求,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其他质量性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企业承诺的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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