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和地价持续上涨,使房地产市场再次面临调控预期。但新的调控政策不宜仓促出台,应既“稳”又“慎”,重在抓好政策的落实。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效果必须作出充分估量,做到谋定而动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了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随着调控政策效果的持续释放,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涨幅继续缩小,但也应该看到,房价环比和同比上涨的城市数仍占绝大多数,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继续抓好政策落实。
5月以来,我国高单价、高溢价地块频频出现,多个城市“地王”纪录被刷新。部分城市土地市场的溢价率已超过100%。由于地价上涨,房地产市场调控再次面临看涨预期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开始期待新的调控政策出台。笔者以为,新的政策不宜仓促出台,应既“稳”又“慎”,重在抓好既有政策的落实。
房地产业是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行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金融扩张的依托。同时,房地产业还与民生事业紧密相关。因此,房地产调控政策很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以今年2月下旬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为例,调控措施之一是规定出售房屋应严格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此言一出,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大升,很多人为赶在新政实施之前过户,选择彻夜排起长队。甚至有观察者称,一些一线城市的离婚率也随之上升不少,其原因就是为规避新政中的限购政策。由此看来,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效果必须作出充分估量,做到谋定而动。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受到多重因素影响。首先,我国城镇化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需要满足众多刚性需求。其次,宽松的货币环境使市场流动性充裕,居民投资渠道狭窄,都使得众多资金不断向房地产市场聚集。再次,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大、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以及财税体制、土地制度等多重因素都影响着房地产市场。
此外,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在不同的城市、区域出现了分化,呈现特大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二三线城市商品房库存积压并存的局面,房地产调控难度进一步增大。
在这种复杂情况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必须更加稳慎。相关措施不宜出手过于频繁,不宜再用一些过度手段,也不应继续采取过多的行政手段。比如,从限购、限贷到限价,房地产市场中使用的类似行政调控手段虽见效快,但长期看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也相对较大。因此,房地产市场调控应该逐步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过渡。
同时,调控措施必须有利于长远机制建设。比如,有关部门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搞好信息联网工作,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的基础建设以及市场交易秩序。
再次,要按照既定目标,不打折扣地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逐步形成我国“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制度基本框架。只有使不同收入群体分流到其应该选择的住房市场,才能有效避免刚性住房需求过于扎堆在商品房领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