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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速收费“无绝期”
朱慧卿作

据报道,原本应在2007年停止收费、并已于2000年收回贷款和利息的京港澳高速北京段,不仅没有停止收费,还在1999年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这意味着其收费期限将延长到2029年。

从政府还贷公路转变为经营性收费公路,京港澳高速北京段这条重要的南北通道转身一变,带来了相关企业几十年的高收益,也带来了大量车主多出几十年的过路费负担。让人费解的是,这种调整当年没有经过公开讨论程序,只依靠相关政府部门的一纸公文,不免令人质疑该过程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我国高速路高收费、超期收费的讨论连续不断。虽然我国从去年开始在一些重要节假日实行小客车高速路免费通行政策,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保留了高速公路还贷、经营期满后,仍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的条款,令人十分担心会为高速路“无限期”收费留下政策后门。

高速路超期收费问题已受到社会普遍反对,造成我国物流业成本过高,进而影响到物价水平。国家对此要尽早下决心予以解决,绝不能因为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局部利益,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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