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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3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控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吴佳佳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在我国发生后,政府部门采取了专业、高效的措施应对,世卫组织称赞中国对疫情的应对堪称世界典范。

H7N9防控工作成绩,折射出我国在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上取得的巨大进步:近10年,我国已经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疾病防控工作已经从被动应急到主动出击,从各自为战到多方联动。

在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时,我国采取了更为积极主动的公开透明方式,不仅每天及时向社会更新发布疫情信息,还第一时间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疫情。

疫情防控上的开放姿态,源自于政府负责任的态度和控制疫情发展的能力与信心。2011年10月,原卫生部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计划利用3到5年时间,在全国创建100个左右以区/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自2010年开始,我国启动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建设4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即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

近年来,我国在重大传染病防控上的预警体系与法规越发完备。我国已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全国100%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8%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4%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

在法律、法规方面,2004年,我国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预警,完善疫情报告、通告和公布制度。此后,国务院又相继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国家卫生计生委介绍,各地、各部门先后制定、修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多部、地方性法规20多部、地方政府规章40多部。

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应对暴发疫情、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断提升,这使我国重大传染病的感染者和死亡率直线下降。

我国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5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7种增至15种。据估算,全国因此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破伤风等6种疾病的发病共约3亿人次,减少相关死亡约400万人。一些传染病本身也开始被消除,不再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2007年,我国率先在全球83个丝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中消除丝虫病;2012年,经世界卫生组织证实,我国成功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同年,我国疟疾报告病例较2004年下降94%,基本具备消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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