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武汉将打响“除四害”三大战役,要求格外严格:2000米街道上的鼠迹不能超过5处;人在建筑工地光着小腿静坐30分钟,仅限被蚊子咬一个包;卖卤菜等食品的场所不能有苍蝇。
是为居民着想
炎热夏季里,市民若屡遭蚊虫等袭击,对身体健康有害无益。城市里爱护卫生,驱赶张狂的蚊虫等“四害”,这对市民有利无害,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打造宜居环境。至于“半小时只许被蚊虫叮一次”等标准是否科学,完全可在实践中检验并加以完善,使其趋于科学合理。
如今市民生活好了,更重视生活质量,期待城市环境卫生面貌能有较大改观。蚊虫等“四害”失去藏身之地,民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城市管理者应自增压力,在整治环境上多些作为,把多消灭一个蚊虫,多除一个“四害”当作政绩。这样的民生政绩多了,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才会不断提升。
(张永琪 安徽巢湖 新闻工作者)
实际难以考核
武汉出台的“除四害”标准,令人感到有些惊讶和好笑。因为要求蚊子只能咬几个包这种事情,确实有些不可思议,应该没多少人看好日后能达到这一标准。毕竟,蚊子不受人的指挥,它要活命就得吸血,想咬几口就会咬几口。
细心者或许能发现,明明是“除四害”,可武汉却只“打响三大战役”。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除四害”只要求3项达到国家标准,另一项不超标3倍即可。既然制定标准目的是为了“创卫”,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就算如此,要想真正达标也不容易,因为老鼠、蚊子、苍蝇和蟑螂确实都“不好管理”。笔者猜想,它们在“创卫”时也许混得比较惨,风头过后日子又会重新“滋润”起来。
(舒圣祥 湖南常德 会计师)
习惯性质疑欠妥
武汉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有的表示很难执行,有的认为管得太细有些“滥权”。记得早前公共厕所相关卫生标准出台时也曾引起类似舆论热议。
分析起来,公众的质疑点主要集中于可操作性,但现实是武汉控制“四害”密度其实是在遵循国家标准。而且只有规定了具体数量才能够有效执行,如果只是用“少量、个别”等词的话,不同人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具体落实起来差别可以相当大,反而不利于标准的统一。
现在有这样一种倾向,一些人不反复认真思考,便习惯性地对某项政策加以质疑,其实这也是思维固化的表现。随着法律的完善,我们应该对法律和条例的“数字化”慢慢适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自由裁量权的泛滥,才能提高法律和规定的可操作性。
(刘因明 山东沂水 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