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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免除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杂费
记者崔文苑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崔文苑从财政部获悉: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奖励性补助资金158.3亿元,其中2012年为50.3亿元。目前,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全部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57.2亿元。全国每年共有2900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免学杂费的政策或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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