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影子银行”

近几年来,“影子银行”的兴起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上的重要现象之一。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对“影子银行”进行了定义。广义的“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涉及信用中介的活动和机构。狭义的“影子银行”是指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的非银行信用中介机构。

影子银行得以快速发展,主要有3方面因素:一是实体经济对金融业的需求多元化和复杂化,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为影子银行的发展创造了空间。二是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加上金融机构监管套利动机,为影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途径。三是金融管制法律放松和监管缺位,使影子银行的发展摆脱了束缚。

影子银行的发展具有较高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为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等。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对影子银行问题高度关注,开始转变监管理念,加大监管力度并通过立法及行政手段,将影子银行纳入监管范围。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已完成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建议,正式监管建议将于今年9月发布。

我国对影子银行的界定及统计口径尚未形成普遍共识。目前业界讨论最多的两种影子银行形式为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我国存续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余额达6.7万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信托业资产规模达8.73万亿元。算上民间借贷等其他形式,我国影子银行规模或在15万亿元以上。

当前,我国社会整体流动性状况尚好,影子银行的风险因素尚未集中爆发,但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企业不堪负荷而面临违约的可能性增加,或将波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而影响金融系统稳定。因此,要密切监测影子银行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

(本报记者 王信川整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