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了吉林烟草公司5名高管超缴公积金230多万元一事。此后,相关人员的超缴部分已清退。
此事提醒我们,在滥发工资奖金受到约束、挥霍性消费被严管之后,少数企业的利益分肥转入了一个更隐秘的渠道,即通过超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企业高管套取福利。
国家有着严格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在缴存范围、缴存基数、缴存额度等方面都有刚性规定。某些企业弄虚作假,擅自为企业高管抬升缴存基数,大幅提高缴存的比例和数额,使公积金成为少数人的“福利筐”、高收入群体的避税渠道和增收工具。这不仅严重扭曲了公积金的初始功能,导致其“济富不济贫”的恶性变异,也使更多国有资产收益通过利益暗渠流入某些人的腰包。
对“超额公积金”案的处理不能点到即止。除了让不当得利者退还违规占用的利益,更要严格追究其违规责任。否则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只能摁下几个葫芦之后,浮起更多的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