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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结算:
推广远程代理质押登记

本报讯 记者姚进报道:近期,中国结算在完成相关业务及技术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向各证券公司发送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了全面推广证券公司远程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相关工作。

由于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专业性强,为有效防范业务风险,《通知》特别规定,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在上一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取得C类(含)以上结果,并且办理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参加中国结算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通过考试。

据悉,证券公司远程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是2012年底中国结算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推出的支持证券公司创新的“十大举措”之一,由证券公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审、质押登记状态查询等。业务试点半年多来,整体运作平稳,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表达了成为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机构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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