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经济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未婚生育仅靠罚款太简单

日前,武汉市公布的《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武汉该征求意见稿一出,迅速引起人们对“未婚妈妈”、“小三”生子现象的讨论。

【微评】虽然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但规定本身确实有一些争议之处。除了“明知他人有配偶”等多处难以认定、不易操作,罚款难以约束有钱人,还容易导致堕胎或弃婴现象多发等问题,该规定所指向的未婚生育现象在我国是一个涉及道德、法律等多个领域的复杂社会问题,对其予以有效规范既需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又需要呵护妇女基本的生育权,保证新生婴儿得到温暖看护。对于此类的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或一些部门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是必要的,但仅靠罚款还不够。武汉市相关部门已表示或将对其作出调整,这种及时回应民意的态度,值得赞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