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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鼓励未成年人用法律保护自己

本报北京5月30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六一”儿童节前夕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北京166中学和板厂小学的130多名中小学生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庭,了解人民法院、学习法律知识,并同首席大法官周强交流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

参观位于最高人民法院内的中国法院博物馆时,从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审判工作,孩子们看得专注,听得认真。在参观审判法庭时,很多同学兴奋地敲响法槌感受法官审理案件的场景。

未成年人遇到危险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周强告诉同学们:“未成年人遇到权利受到侵害和危险情况时,如果在学校要向老师寻求保护,如果在社会上要找警察寻求帮助,多动脑筋冷静应对,既不能蛮干也不能遇到危险就惊慌失措,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板厂小学六年级二班鲁若曦同学向周强提问: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周强回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全国现在已经设立了2000多个未成年人法庭,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方式来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当《中国少年报》的小记者问周强对全国未成年人有什么希望时,周强希望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格,善于保护自己的权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当日,同学们还共同发出了“为了实现中国梦,自觉养成守法习惯”的倡议,并呼吁“全社会都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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