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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岂容“回扣”吃向学生午餐

日前,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小学一位班主任领到一个装有2340元的信封,是餐饮企业给班主任返还的一笔现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次。这一费用让该校的“午餐回扣”问题浮出水面。当地有关部门已对涉事人员依法查处。

【微评】古人云,“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小学生的饭碗里吃回扣,自然会激起人们的愤怒之情。学生在校吃午餐,学校和老师有责任做好管理工作,因此而付出的一定的人力、物力费用,学校可通过教育经费来解决,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补助请求,决不可与合作餐饮企业暗地操作,向学生的午餐伸出贪手。教育是一项光明的事业,容不下“吃回扣”等商业交易潜规则。有关方面要加大监管和惩戒处罚力度,并及时引入社会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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