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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天是世界无烟日。在我国,虽然控烟形势在整体上已有很大进步,但仍存在控烟和反控烟的激烈博弈——
不能让烟草业干扰控烟
本报记者 吴佳佳

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世卫组织确立了“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主题,以鼓励各国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及其实施准则,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让更多人特别是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在第26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中表示,禁止本系统相关机构和个人接受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已经接受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项目或活动要及时终止,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控烟话题再次引起热议。烟草广告到底有哪些危害?大规模控烟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吸烟危害应引起重视

为减少烟草危害,中国于2003年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开始控烟之路。2011年3月,卫生部明确提出自当年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此后,中国发布控烟路线图和时间表,按计划,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在5年内实现100%公共场所禁烟。

卫生计生部门率先创建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地方控烟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展开,北京、上海、杭州、银川、广州等省市相继颁布法律法规,将控烟纳入法制化进程。

“虽然控烟形势在整体上已有很大进步,但仍存在控烟和反控烟的激烈博弈。”协和医科大学全球控烟研究所中国分中心主任杨功焕坦言。事实上,中国目前仍然是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拥有占全球30%的3亿多烟民,和饱受二手烟危害的7亿多人,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超过百万人。

此外,烟草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如影随形。世界卫生组织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潘洁兰指出,中国尚未明令禁止广告牌等户外媒介设置烟草广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也不在现有广告法约束范围之内。

烟草广告违背控烟公约

“烟草业正在通过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淡化吸烟与二手烟危害,利用变相广告、促销和赞助促进烟草消费等方式干扰控烟工作。”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宣传主管所超介绍。烟草业通过在互联网上展示其捐助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所谓“善举”,实质上是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

著名控烟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调研报告指出,烟草业的新媒体营销攻势已经逐渐从互联网渗透至手机,各种烟草企业的微信账户以及手机应用软件会定期向消费者手机发送烟草广告,当下年轻人是新媒体的主要使用群体,烟草业以新媒体作为平台进行跨媒体营销,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年轻的吸烟者。

中国控烟协会理事吴宜群研究员认为,促使公众成为烟民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所谓的烟草文化。事实上,任何通过经济、文化、科技、公益等手段提高烟草业形象,并弱化参观者对烟草抵触情绪的宣传,都是严重违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实施准则要求和精神的,会继续扩大烟草危害,政府应加强对控烟宣传内容的重视。

有宣传甚至指出,如果大规模实行烟草控制,就会影响经济发展。杨功焕介绍,烟草生产促进烟草消费,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促使吸烟流行,引发肺癌等疾病大量增加,这样,烟草行业税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已经抵消在医疗、劳动力损失等社会支出之中,烟草行业的繁荣其实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政府倡导需法律保障

专家呼吁应尽快调整中国控烟履约机制,不允许烟草业继续干扰控烟和公共卫生政策;尽快出台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国家烟草控制规划。

“在烟草外包装印上警示图,是世界公认的向公众告知吸烟危害的最有效方法。”一直致力于控烟的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院长、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告诉记者,全世界已经有46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种警示方式,建议中国在烟盒包装上印刷明确、清晰的图形式健康警语,有效警示公众烟草危害;管制烟草制品成分,禁止烟草企业擅自使用添加剂、中草药以增加烟草制品的吸引力,误导公众,同时,全面修订广告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所谓‘降焦减害’、‘无害香烟’,根本不存在!这些‘健康香烟’未经过慢性毒理研究,在国际上被证明是一场‘骗局’!导致人类患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有很多因素,但其中只有一个‘共享’因素,那就是吸烟!”著名心血管病专家、北京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胡大一教授介绍说。

“在中国这样一个烟草大国,推进控烟,政府需要痛下决心,并在国家层面着手控烟立法,推动无烟环境建设,抵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行为。”专家们一致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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