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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深两市股票质押式 回购再获规范
记者陈果静

本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沪市版与深市版,分别适用于上证所及深交所A股股票及其他经认可的证券。

《办法》中明确规定,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股票进行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为两市股票交易时间。

为防控风险、保证交易公平,《办法》中还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并要求证券公司进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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