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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核钛白6名高管遭处罚
记者何川

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对中核钛白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中核钛白因缺乏内部控制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锋等6位高管被责令参加培训措施,股东郑志峰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5月6日,甘肃证监局收到中核钛白财务顾问信达证券的报告,称今年3月25日,中核钛白子公司金星钛白为李建锋等四人垫付重组时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税费1000万元。5月7日,李建锋等四人将款项归还,但事实上形成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鉴于李建锋等4人占用上市公司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且占用资金已归还,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中核钛白出具警示函,对公司董事长李建锋、财务总监范喜成、副总经理胡建龙、董秘夏云春、董事陈富强、副总经理蒲建忠等六人采取责令参加培训的监管措施,对中核钛白股东郑志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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