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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例网络非法发股案被处理
记者何川

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针对近期出现部分公司利用淘宝网等平台,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权这一新的非法证券活动模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已及时启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机制,协调相关单位对此类案件迅速处理,投资者没有发生经济损失。

据了解,日前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在淘宝网上先后两次以销售会员卡附赠股权的方式转让其“原始股”。几乎与此同时,另有一家公司拟通过淘宝网募集资金,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该新闻发言人指出,国办发99号文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上述两家公司行为与该规定相违背。在查明情况后,证监会约谈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停止行为并主动退还所募资金,并通过互联网更正其行为。该公司也已认错,并于4月底将所获转让款全部退还投资者。针对另一家公司,证监会已通知淘宝网叫停该业务,删除相关商家和商品信息,目前没有投资者受损失。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在与淘宝网沟通后,淘宝网承诺今后禁止对该类商品上架销售。而作为首次出现的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发行股票的典型案例,其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性,投资者应提高对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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