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今天表示,《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至今年3月31日,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698件,立案627件,审结579件。在审结案件中,无条件批准了562件,占97.1%,附加限制条件批准16件,禁止的申报有1件。
姚坚表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严格依法进行,不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障碍。我国的《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立法关于审查程序等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的普遍做法基本一致,对境内外所有经营者均一视同仁,平等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