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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化解产能过剩要有刚性措施
金 言

所谓的刚性措施至少包括3个层面,一是各地各部门必须令行禁止,不留缺口;二是多部门实现联动,多管齐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从长远看,则需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有报道说,国家有关方面正对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制订措施,要求采取“刚性举措”化解这一顽疾。此举不仅有助于改善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还会对经济转型升级大有裨益。

近年来,国内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日益突出,加剧了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对产业健康良性发展以及就业和金融安全产生巨大危害,如不及时纠正,将严重影响当前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大局。以钢铁业为例,今年一季度,全国日均粗钢产量213.2万吨,再创历史新高,供大于求导致行业亏损严重。电解铝、水泥、煤化工、平板玻璃、造船业等,也都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产能过剩问题。除传统行业外,新能源和新材料行业也不断释放产能过剩讯息。来自行业内部的数据显示,光伏产能利用率不足60%,风机产能利用率不到70%,而多晶硅开工率只有35%。可以说,一些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但由于牵涉方方面面既得利益,产能过剩问题的处理并非易事。多年来的事实已证明,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只有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形成刚性制约,才能有效遏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不断扩大。

笔者认为,所谓刚性制约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要求上,至少要落实为以下3方面具体行动:

首先,必须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留缺口。各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要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再开工,正在建设的也要停止建设。同时,按照“谁违规谁负责”原则,做好相关债务、人员安置等善后工作。

其次,要做到多管齐下,多部门联动。治理产能严重过剩问题,既牵涉到发改、工信等宏观调控管理部门,又与土地、环保、金融等部门紧密相关。要真正形成刚性制约,除发改、工信等部门不予审批立项外,国土部门必须依法依规停止相关土地供应,环保部门要强化环评标准和环境监管,金融机构则不能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只有多部门全面担负起应有职责,产能过剩行业的违规项目才能失去生存空间。

再次,要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依法追惩。长期以来,产能过剩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规者没有受到应有责任追究。因此应再次明确,各地政府要对当地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负总责,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今后,对未按要求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在予以严肃查处的同时,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继续违规核准、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向违规项目发放贷款、供应土地和通过环评审批的机构和人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进行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在坚持上述刚性制约措施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之所以采取较多行政手段进行调控,是应对当前产能严重过剩不得已的办法。长远看,要根本解决这一顽疾,还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产业调控机制,提高政府宏观管理水平。比如,像钢铁、水泥这样的行业,项目建设都是需要政府审批的,但这些行业仍然出现目前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恰恰说明传统的审批方式并没有管住管好。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快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对一些确实需要保留的审批职责,也要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只有这样,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问题才有望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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