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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温州让财政资金使用更“阳光”
记者张玫

本报讯 记者张玫报道:在浙江温州市,过去政府部门一年要用多少钱、都用在什么地方、用得有没有效率,预算单位只有“大概方向”,所以经常出现年初多申报预算、年末突击花钱的现象,以及“立项拍脑袋”等问题。为此,温州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实施全程绩效管理,今后无论哪家预算单位,只要用财政的钱,就得说清楚讲明白为什么要用,用在哪里,效益多大。《实施意见》明确,预算要过编制、执行、监督“三道关”,要让资金用得更有效益、更透明。

据了解,温州还配套出台《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增强部门预算透明度,规范预算行为。该市还专门成立预算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全市45个部门的财政预算进行审查。今年年初,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卫生局、外事办、人防办、海洋渔业局等6个部门作为试点,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并分项逐个审议表决。

《实施意见》还明确对绩效运行要严格跟踪监控,当项目执行无故停滞或与预期绩效发生偏离时,财政部门应督促预算执行单位及时纠正。对无法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停止执行,预算指标予以收回。《实施意见》还规定,对部门预算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都要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当年决算审查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长期无绩效的经常性项目要予以取消。取得财政资金而项目执行低效或无效的,应列入黑名单,视情给予一定期限不予财政资金补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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