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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息公开才能主动

日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对18个批次的米及米制品抽检情况,不合格率高达44.4%,但“只公布数据,暂不便公布具体名单,也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的态度,引发质疑。在公众舆论施压下,广州食药监局随后在网站上公布了镉超标的8批次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

【微评】在“镉超标大米”引发新一轮食品安全担忧的同时,相关部门此前公开信息的过程也刺痛了公众神经。大米镉超标的相关信息关系公众切身利益,这样重要的信息以“不便公布”一带而过,难以服众。向公众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对政府部门来说既是职责也是义务。面对公众关切,面对公众利益,相关部门应该主动公开、早日公开、全面公开准确的信息。如此,才能挤压谣言的空间,防止谎言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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