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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学规划 保障重建
本报记者 亢 舒

回望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5年间,国家和地震灾区所在的四川、甘肃、陕西3省及时出台规划方案,加紧建设城乡住房,有了现在震区居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图景。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确定后,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全面展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灾后重建城镇体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区重建、农村建设、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四川省坚持把规划作为先导,用科学规划保障科学重建。整个灾后恢复重建,形成了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范围清晰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体系。

在重建方式、重建选址、户型设计、工程监理、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又组织专家对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论证,认真落实科学重建的原则;在重建项目选址上坚持“三个避让”,即避让断裂带、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泄洪通道,确保了灾后重建布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在恢复重建中,城镇布局得到优化,新农村建设得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得到加强,灾区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组织省内外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2500余人次,深入灾区开展地震震害调查,并组织房屋震害研究专家组进行深入分析论证。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损毁住房作为灾后重建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补助政策,积极协调住房贷款,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建材物资保障和质量、价格监管。

根据灾损情况和受灾群众重建意愿,四川省最终核定:需重建城镇住房25.91万套,维修加固城镇受损住房134.81万套;需重建农房145.91万户,维修加固农村受损住房221.32万户。2008年6月启动农房重建工作后,需维修加固的农房于2008年底全部完成;原核定需恢复重建的农房于2009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因受余震和地质次生灾害等因素影响新增的19.61万户重建农房,于2010年全部完工并入住;2010年5月,25.91万套城镇重建住房完成85.15%,提前4个月完成中央“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总体要求;2011年9月底,城镇住房重建全面完成。至此,367.23万户农村受灾居民和158.9万户城镇受灾居民住进了安全适居的永久性住房。四川省宣布,汶川特大地震灾区住房重建全部完成,实现了“家家有房住”的重建目标。

重建期间,四川省先后出台《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等10多个指导性文件和技术规范,规划首次“下乡”,使农房建设第一次有了规范系统的抗震防灾设防要求和标准。

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三次组织全国相关专家对四川省重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督查。专家组督查后认为,四川省灾后重建项目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牢固,工程质量整体良好。

在昔日的地震灾区,现在看到的是城镇新风貌、村庄新布局、民居新设计,灾区城乡处处呈现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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