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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塞浦路斯拟推 全新房产税法
张春荣

本报索非亚电 记者张春荣报道:为增加国家财政税收,塞浦路斯政府日前通过一项新的房产税法草案,不日将提交议会讨论通过。

房产税法草案规定,国家将对公民房产实施阶梯式征税。房产税税率从0.4%至1.8%不等,对于按1980年评估标准价值达到1.25万欧元的房产征收税款50欧元;对于价值4万欧元至12万欧元的房产征收305欧元,对于价值17万欧元至30万欧元的房产征收1500欧元,对于价值300万欧元以上的房产征收5.2万欧元。

根据现行法律,凡按1980年评估标准低于12万欧元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该国迄今有近7.8万名房产所有者免交房产税。

塞浦路斯是近期申请国际救助的又一个欧元区国家。实施新的房产税,是国际债权人向该国发放第一笔100亿欧元国际救援款的条件之一。如果上述议案获得议会通过,该国年税收额可望增加750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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