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政府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把权力更好地规范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行政权力更加有效实施
日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曝出新闻:当地两所学校操场,被开发商占用建成商品住宅,学生们多年无法正常上体育课,而该项目的土地手续、规划许可一应俱全,当地职能部门称有政府批文,是“按规定办事”。
国家相关规定说得很明确,“学校体育场地必须用于体育活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这些国家明文法律规定,当地的职能部门为何没去遵循?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许多地方出现了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的现象,这是对法律的挑衅,更是对民众的失职。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把权力更好地规范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行政权力更加有效实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也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
依法行政是政府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重要保障。北京市和广州市保证依法行政的经验很值得提倡:两地都打造了统一向民众公开的平台,在网上公开政府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等。民众可按图索骥监督政府,看到政府手中究竟有多少权力,哪个部门可以做什么事、什么事不可以做,每项行政权力是如何运行的,等等。一经发现违法行政行为,即按照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这样的前提下,行政权力将更加透明,依法行政将更加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