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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要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公布
记者张雪

本报讯 记者张雪报道:为切实做好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近日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通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同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等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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