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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业取得较大发展,但整体上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还偏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业劳动力不断向外转移,传统家庭经营规模小而分散的局面日益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经营体系进行创新。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内涵就是“四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它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市场衔接等不同环节的各种创新,如种植养殖大户、专业户、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如“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市场”等经营形式。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更好地激发家庭经营的活力,让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服务体系结合起来。

(本报记者 徐 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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