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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物价连着千家万户关系民生冷暖,控制物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对各方面因素充分考虑后作出的科学选择。当前,我国通货膨胀依然面临着较大的上行压力,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以及农产品和服务类价格都存在上涨压力,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不容忽视,同时理顺能源资源价格也需要留出一定空间等。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方面要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给,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一方面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切好蛋糕,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本报记者 顾 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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