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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 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
记者王轶辰

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提升矿山救援能力。用两年时间对专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矿山从业人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应急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师资全面进行一次培训。

近年来,各级矿山救援培训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部分地区和单位也存在着对矿山救援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机构、师资建设等优质资源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矿山救援能力的提升。

通知强调,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是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建设高素质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矿山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科学救援的迫切要求。

通知明确了培训范围和学时,包括全国428支专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2.6万人),矿山企业兼职救护队指战员、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应急管理(救援)人员以及从事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师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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