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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此前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同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将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实施定期通报制度。这是我国根据加快形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为能源消费设定的“红线”。要守住这条“红线”,就必须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能源价格机制,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布局。

这条红线也给地方经济发展套上了节约能源消耗和提高能效的“紧箍咒”,各地转方式、调结构的压力将更大,动力也会更足。

(本报记者 林火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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