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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搭乱建现象必须整治

近年来,居民小区中私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小区环境,还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近日,本报编辑部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呼吁制止私搭乱建,维护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尽一份力。

乱建破坏了社区风貌

远望处,朱户红墙,错落有致;走近看,小院棚屋,杂乱无章。面对小区私搭乱建现象,邻居憋气,管理者无方。

城市的居民小区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水平的窗口。由于人们在小区的社会关系相对独立,居住习惯和利益观念又各异,如果个体利益过度膨胀,就很容易出现私搭乱建的行为。

私搭乱建主要有以下几种:扩建加层,私挖地下室,圈占公共绿地,改变设施功能;安装防盗网、封闭露台;乱堆乱码,堵塞消防安全通道;搭建屋顶花园、凉亭,建宠物舍,安装其他生活设施等。此类行为既破坏了小区公共环境,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给居住环境和房屋安全带来隐患。

从区域分布看,私搭乱建有三种情况:一是有些上世纪的单位福利分房形成的小区。这些小区的水、电、车库等生活设施往往混杂在一起,尤其是房改后居住情况比较复杂,对私搭乱建管理难度加大。二是城乡接合部开发形成的小区。有些小区边开发边完善,配套设施不全,管理以村社区为主,尚未厘清责任关系。三是高档别墅小区。有些业主有一定的资金,大动土木,甚至占用公共绿地,在花园里面盖厨房、建车库,甚至私挖地下室,留下安全隐患。

治理小区私搭乱建,势在必行。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具体且操作性强的管理法则,在法律法规上给予治理保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治理。小区管理服务单位应设立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服务章程或公约,严格执行。推广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加强文明宣教,鼓励业主之间相互监督,提升业主抵制私搭乱建、维护小区和谐文明的自觉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人大农工委 谭铁安)

私搭乱建需严惩

笔者所在的山东曹县,前不久一楼房顶层私搭乱建房屋起火,曹县、菏泽多支消防队赶到现场灭火,由于火场西面的商贸城及附近的消防通道被私搭乱建的简易房堵得死死的,消防车无法直接抵达火场,不能展开有效扑救,给灭火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近年来,各地因各类私搭乱建问题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私搭乱建不除,火灾隐患严重。希望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私搭乱建进行严厉打击,对私搭乱建的业主重罚,除责令停止搭建,限期拆除,并要按有关规定,处以违法建筑面积等同当期楼面价格100%的罚款,危及公共安全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居民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山东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 云)

发挥好业主的监督作用

多年来,小区里私搭乱建所引发的邻里矛盾与民事纠纷屡见不鲜,成为社区建设的“顽疾”。私搭乱建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一方面,乱建者自以为改造个人空间与他人无关,而周围居民也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另一方面,小区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使乱建者有机可乘。

以笔者居住的某高校家属院为例,一层的一位老人不仅在自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草,而且在楼前的一块空地上搭建了棚子,堆放花盆、木头、架子等杂物,周围的居民对他占了车位这件事都很不满。

私搭乱建不仅有碍城市环境,而且破坏邻里关系,从长远来看,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治理小区私搭乱建现象需要与时俱进的城市管理,探索新的治理路子。要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如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由居民共同管理和监督小区的建设与环境保护,制定相关的规定。通过自治章程实现小区自治管理,推动业主相互监督违法违章行为。

小区自治有利于提高居民公共意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发挥公共管理职能。只有小区业主自觉主动地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形成抵制私搭乱建的意识与行为,才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治理居民小区的私搭乱建。

(山东济南市天桥区 钟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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