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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金融创新需哪些政策支持
——访福建银监局副局长黄邦锋

记者:请问福建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过程中,着重从哪些方面实现突破?

黄邦锋:我们紧紧围绕以股份制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走出了一条以产权形式向股份制和组织形式向农商行双迈进为标志的改革之路。全国率先完成资格股转换工作,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法人股比例已超过50%。启动农商行组建工作,已有14家农商行开业,资产达1300亿元。

另一个突破就是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实力,成功走出了一条以机构和服务双覆盖为标志的支农之路。推广“服务不出村”,推进“增户扩面”,规范布设近2万个小额支付便民点。遵循“延下去、长出来”的思路,6家农商行获准在所在市设立14家支行,6家农商行获准在省内批量设立18家村镇银行,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每县设1家村镇银行的目标。

记者:请问如何强化支农导向性监管,不断增强商业银行金融支农积极性?

黄邦锋:我们连续5年出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支农服务工作。强化支农服务考核评价工作,将涉农贷款投放量、投放面、占比等作为监管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行政许可、监管评级、股金分红、理(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支农工作监测制度,定期通报主要涉农银行机构支农工作进展。

创新“标杆”带动模式,促进各机构创造出特色化服务模式。建立宣传交流和先进评比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标杆行的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全面调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和主动性。

记者:请问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有效解决?

黄邦锋:当前,确实存在由于政策体系不完善,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内生激励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业机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存在现实矛盾。由于部分乡镇金融总量小,银行业机构网点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二是农村金融创新试验缺乏机制支撑。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方式的创新试验,随之带来潜在的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但目前缺乏相应的风险分担、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三是金融供给总量持续增长难度较大。受信贷规模控制等因素影响,加上县域金融总量小、县域资金投入还难以有效满足县域快速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

农村金融创新需要政策支持。我们将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转变;积极稳妥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完善城镇化社区金融服务功能。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各相关机构合作,合力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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