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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银监局规范商业 银行代销业务管理
高风险产品销售要保留录音

本报上海4月23日电 记者沈则瑾报道:记者今天从上海银监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行为。

《通知》明确,代销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本行渠道,向个人客户销售或推介非本行发行的有投资风险的产品。商业银行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界定代销行为。

《通知》较为完整地梳理了现有分散在各产品、业务法规中对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的各项要求,涵盖了对银行代销各类产品的整体规范,从影响销售行为的流程管理、信息披露、网点管理和人员管理等4方面核心环节,提出了7项基本原则和25条具体要求。

据了解,上海银监局的《通知》还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例如,商业银行代销产品应与办理存款业务在网点的不同区域,对于高风险产品设置销售专区,销售区有明显标识并作额外风险提示。与此同时,所有销售柜台都要配备录音系统,记录销售人员对产品关键交易信息及风险的提示,以及客户对上述提示确认的过程。其中,高风险产品的销售录音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完毕。据悉,上海银监局还将推动商业银行逐步推进销售过程录音录像同步监控,在2014年1月1日前,所有销售柜台实现录音录像同步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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