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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交管部门决定
部分道路单向调流
抗震救灾物资一律先运到雅安多营镇华丰物流公司,再组织运往灾区,所有运输车辆严禁擅自驶往灾区
记者许跃芝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许跃芝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从22日开始,对地震灾区县道芦山到龙门、太平、大川段,对省道210线芦山到灵关、宝兴段实行单向调流措施。

连日来,余震、降雨不断,造成道路垮塌,芦山县城通往龙门、太平、大川方向,芦山通往宝兴、灵关方向的道路形成大量堆积物,通行十分困难,而且上述地区空间狭小。通知要求确保运送伤病员车辆顺利通行,让前期进入的车辆有序撤出,确保急需的药品、食品、帐篷和燃油等物资运进去。

此外,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抗震救灾交通管制第三号通告称,抗震救灾物资一律实行第三方转运的方法,先运输到雅安多营镇华丰物流公司,再按计划组织运往灾区,所有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应服从交警指挥,严禁擅自驶往灾区。救灾物资第三地转运联系人唐强,电话139816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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