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安徽省池州市、河南省许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江苏省宜兴市、云南省安宁市、浙江省长兴县等7个城市(县城)为第六批(201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县城)。
通知指出,希望获得命名的城市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其他城市要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