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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就业歧视应消除

教育部日前通知,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严禁发布含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微评】求职中的性别歧视、学历歧视存在已久,教育部出面保护毕业生权益值得肯定。但教育部既无权管理企业招聘,也无法靠一部门之力推动求职公平。实现就业平等需全社会努力,学生要理性看待“身份标签”,不盲目自大或自卑,求职中尽量展现特长,体现自己与工作的匹配度;企业要转变用工观念,不唯“名校”和“学历”,要以实际工作能力考量求职者。此外,就业歧视只是社会广泛存在的各种歧视之一,高校排名本身无益于教育平等,因此,就业歧视不应孤立看待,而要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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