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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信部:严查车辆非法改装
刘瑾

本报讯 记者刘瑾报道: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记者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的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货运市场秩序与安全。

为有效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工信部在2012年初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工信部指出,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

在货车的安全配置方面,工信部提出,“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自2012年3月1日起,新定型的上述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在生产的上述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工信部提出,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车辆生产企业上,保证生产一致性。全国各级工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已生产尚未出厂,或已出厂但未销售的大中型客货车完成了全面排查。对于新落户的车辆,提出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按照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类型公告,对该车辆进行严格的现场审查,如果发现车辆有非法改装的情况,则不允许进入货运市场,不允许从事道路货运运输,不办理道路运输证。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把年审检测关和路面检查关。在对货运车辆的日常检查中,随时发现有非法改装行为的,随时进行处罚,对于车辆改装改型的,在要求车主恢复车辆原貌后拒不改正的,要吊销道路运输证,不允许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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