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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食品装上“GPS”
本报记者 王金虎 通讯员 时永强

“俺在超市买了一箱牛奶,回家后才发现过期了。再去找超市,他们说啥也不承认是他们卖的。后来,工商局通过‘一票通’查出这箱奶就是他们进的,铁证如山,超市业主哑口无言,不仅作了补偿,还给俺道了歉。”说起前段时间的购物经历,山东省临清市的孙女士仍然记忆犹新。

为了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从今年开始,临清市在全市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一票通”是把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销货凭证与食品购货经营单位的进货凭证规范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食品批发销售台账和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的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临清市大家庭食品有限公司的田经理告诉记者,“总有一些黑作坊的产品想打入超市,可他们没有经营许可证,也就没有了咱工商局提供的‘一票通’,所以,根本不可能进入咱的超市进行销售”。

据了解,目前,临清市的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配送)、二级批发和批零兼营等具有批发业务的所有批发商,以及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所有食品零售商,都已经使用了“一票通”。

在临清全民副食超市,经理马立华刚刚验收了一批货物,记者见到马立华手中拿着一本写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货凭证”的进货台账,首页左下角上清楚地写着“此台账保存期不少于2年”。打开进货台账,上面清楚地记录着进货验收日期、品牌名称、生产批号、保质期、送货人、验收人等信息。“这就是‘一票通’,有了它,一旦哪批货物出现了问题,我们就可以凭它直接找到总批发商。这等于为食品装备上了‘GPS’,实现了全程可追溯监管,这让我们经营者的腰杆也硬起来了。”马立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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