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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不得因费用问题放弃治疗H7N9患者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4月16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截至16日20时,我国共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77例,死亡16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各地要充分发挥医保作用,积极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缓解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决不允许出现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和放弃治疗的现象。

国家卫生计生委16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门诊统筹等形式,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的门诊就医费用给予报销。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救治工作的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诊治的医疗机构,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在省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确诊病例,可以执行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或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报销政策。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如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帕拉米韦等抗病毒药品,以及呼吸功能支持、循环支持和连续肾脏替代治疗等诊疗项目,将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出院时,新农合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通过及时结算或预付部分费用等方式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压力。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可以通过上述3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除此之外,各地要将H7N9禽流感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救治费用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和疾病应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予以保障。对于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经报销后个人医疗救治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患者,可以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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