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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种子企业萌动自主研发活力
本报记者 吉蕾蕾

随着春耕生产在我国各地陆续展开,种子销售也进入了旺季。种子不仅承载着农民一年的希望,也是农业稳定发展的根本。当前,我国种业发展状况如何?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

发展路线已明确

种业安全直接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种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正在大力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全力打造种业强国。

2011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农作物种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的地位,指明了今后农作物种业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坚持扶优扶强的“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2012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对现代种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并提出了我国种业发展的清晰路线。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扶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减免税政策,建立了总额15亿元的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农业部修订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种子企业的准入门槛,有效推进了企业的兼并重组。据统计,目前我国种业企业的数量由最初的8700多家下降到6200多家。“大企业增加、小企业减少,是个好势头。2012年新品种保护品种当中,企业申请量首次超过科研教学单位。”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马淑萍说,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种业企业正在向现代种业方向大步迈进。

科企合作成趋势

“种业安全则粮食安全,这就要求企业研发的关键技术必须掌控在手中。”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中心博士丁德荣表示,研发能力关乎企业发展的生命,今后种子企业的竞争将是自主研发能力上的“较量”。

然而,推进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发展,特别是做大做强种子企业,我国种业面临的一个很大弊端就是“育繁推”脱节。长期以来,“育”基本上在科研院所完成,而种子企业只负责“繁”和“推”这两个环节,如何建立机制让“育繁推”结合起来?马淑萍表示,要积极推进科企合作,促进科研单位的育种要素、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开展“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育种。

“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育种模式是一种现代科研育种的模式,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化导向、规模化研究、专业化分工、集约化运行的原则,使新品种在选育、繁殖和推广的每一环节上相互衔接,符合市场经济,特别是注重前期研发和后期推广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而促进种子企业迅速崛起。

反观我国的种业现状,一方面,拥有优秀研发人才的科研院所不熟悉市场需求,在新品种研发过程中易与市场“脱节”;另一方面,种子企业由于没有研发能力,缺乏核心竞争力,很难做大做强。建立商业化育种,推动科企合作,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凭借高效的育种机制,不仅有利于整合、利用人才资源,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究,更利于发挥企业的市场能力,按照市场规律研发新品种,激发科研人员的潜能。

创新能力待加强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2011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研发投入、兼并重组、基地建设等方面扶持种业企业发展,大力推动了我国种业的蓬勃发展。“企业强则种业强”,但我国种业发展起步较晚,种业企业发展与跨国种业公司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规模和实力上的差距显而易见,我国种业企业“小、散、乱、弱”的特征明显。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种子企业6200多家,大多研发能力不强,具备“育繁推一体化”能力的企业不足百家,前10强种业企业所占的国内市场份额不过15%。特别是自2001年种业市场开放以来,跨国种业公司占领我国种业市场份额不断攀升,目前约有95%的甜菜、50%以上的食葵以及相当份额的高端蔬菜都是外国品种。同时,在研发投入方面,我国前50强种业企业每年的研发投入总共不足20亿元。

差距更体现在机制和模式上。多年来,我国传统种业育种模式主要是靠科研院所完成,相同领域不同单位各自为战,研究重复、资源浪费的情况不在少数。“品种选育是低概率事件,必须有‘大规模’群体作保障、‘精确性’技术作支撑,必须构建商业化育种‘大体系’作后盾。”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廖西元说,育种是种业的核心,要提高与跨国种子公司同台竞技的能力,这就离不开种业企业在研发创新上下功夫。

上图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更新实验设备,投入2.93亿元研发资金到下属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图为大北农生物技术中心的科研人员在实验室查看苗情长势。

本报记者 吉蕾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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