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报道:围绕推进“青山”工程,从今年开始,辽宁省将用5年的时间、投入资金230.1亿元,对3459座矿山进行治理,治理总面积达456.3平方公里。今年将投入资金12.7亿元,重点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409座矿山进行治理,治理面积达24.81平方公里。
辽宁省是具有百年开采历史的矿业大省,7000多座生产和闭坑矿山大部分没有恢复植被;此外,农村“小开荒”和林地放牧等行为破坏了植树造林成果,留下了自然灾害频发的隐患;在修路和城市建设中,劈开的山体也没有得到修复。2011年4月,辽宁省决定拯救被破坏的山体植被,恢复被蚕食的森林资源。同年7月,辽宁省青山保护组成立,青山工程就此拉开大幕。
2012年7月,《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草案)》出台,随后,辽宁省又专门设立了辽宁省青山保护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用5年到10年的时间,使已被破坏的山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鞍山市是辽宁省青山工程示范市,鞍山市委书记王世伟介绍,为确保青山恢复不留空白,鞍山市全方位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此外,鞍山市还积极开展造地、造园工程。造地,即向被破坏的矿山要地,对相对平整的矿山废弃地、废弃矿坑、污染严重村屯等进行土地整理,用于土地增减挂钩置换。造园,就是对近矿区粉尘污染、土地板结较为严重的村屯进行拆迁,腾出空间建设工业园区。为保证青山工程健康有序推进,鞍山市将造地项目土地出让收益的15%、造园项目土地出让收益的10%、园区年度税收的10%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没款全额纳入青山保护基金。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说,“青山工程”并非简单意义上的绿化荒山,而是与土地整理、城镇化建设、工业区建设项目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紧密结合,依托“造绿、造地、造园、造城”等工程,充分放大青山工程的内涵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青山绿化、土地集约、招商建业、反哺青山长效机制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