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了银行的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对风险的覆盖范围。这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高资本消耗的规模扩张模式将难以为继。商业银行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增强业务经营的稳健性。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并于2010年12月正式出台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银行业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新标准,要求各成员国从2013年开始实施,分阶段达标。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6月发布了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指标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对资本的定义更加严格,并扩大了风险资本的覆盖范围。新办法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高资本消耗的规模扩张模式将难以为继。商业银行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增强业务经营的稳健性。
其一,商业银行应加快转变经营发展模式。一是要积极探索和创新资本的补充工具和渠道。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内部积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注资等方式及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尽快完善以内源性增长为主、外源性融资为辅的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提高资本质量。二是要主动调整业务模式,建立风险和收益匹配的“轻资本”模式。在当前银行业发展逐步走向集约化经营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应主动调整业务模式,借鉴欧美银行业在设计产品组合、细分客户市场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精细化资本管理,准确、科学计量资本,提高风险定价水平,持续优化流程,加快资源整合等策略,努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三是要加快提升银行的服务功能。银行业的竞争,既是资本的竞争,更是服务与信誉的竞争。银行业应通过改革,更加强化和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实施多样化服务。四是要转变信贷投向策略。新办法在风险权重计量上下调了对小微企业贷款、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在资本监管压力下,银行应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的信贷支持,这样既可节约资本占用又有利于发展实体经济。
其二,商业银行必须尽快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一是要遵循现代化金融企业风险管理规律,将风险管理纳入整体发展战略,确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治理架构。二是要构建和进一步完善指标风险预警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强信息收集,对各类指标进行及时更新和预警,强化对变化速度过快、突破或即将突破临界值的指标的监控。三是要加强对指标的分析与研究,深入挖掘各类数据所隐藏的风险,并分析导致这类风险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撰写专项分析报告以供决策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此外,还需要夯实基础,提高识别和管理风险能力。一是要引入和培养专门人才进行风险管理。其中,既要培养一批专业型金融创新研发人员和信息科技人才,支持商业银行创新发展,还要培养一批全面把握银行、证券、保险等相关业务,具有跨行业运作经验的复合型金融人才,支持中国银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同时,培养一批既具有国际化视野又具有跨境运作能力的国际化金融人才也必不可少,这将有利于支持中国银行业走国际化道路,进行全球经营。二是要改善现代风险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各类分析软件、信息网络系统等,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三是要不断完善各种制度体系,如贷款审批、贷款使用跟踪、市场风险动态评估等,促进各部门的协同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变被动防范风险为积极管理风险,将风险管理工作覆盖到各个层级、各岗位和业务活动的每个环节,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风险可控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实现风险、收益与发展的合理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