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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陋习 一罚就灵吗
马立群

近日,北京、重庆、郑州、杭州、宁波等城市相继颁布规定,整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其主要手段是对违法者课以5元到50元不等的罚款。

被百姓戏称的“中国式过马路”,一直是个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疾。有关部门借鉴国外相关做法,依法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无疑是正确之举,或许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然而,冷静地分析一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除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无法一蹴而就,更难相信只靠罚款就可以实现。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以往纠正随地吐痰、治理乱扔垃圾、执行禁烟令等,几乎都是以罚款为主要手段,但其最终效果又是怎样呢?实践证明,经济处罚固然可以让违法者有暂时的切肤之痛,却未必能让其心悦诚服。治理行人道路交通陋习的根本点应在于,为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科学合理地分配“路权”。

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成因诸多,一味地对行人不守交通规则加以指责并不公平。客观地说,长期以来,我们在道路交通管理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轻视行人路权的倾向。很多时候,行人之所以闯红灯,与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备、设置不科学,缺乏人性化措施有着直接的关系。

据一项研究表明,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行人违法率会显著上升。一般说来,行人对红灯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秒至90秒,但现实中很多城市交叉路口的红灯时长设置早就超出了这个限度。还有,如今都市的马路越修越宽,在红绿灯设置上却忽视了行人通过马路时的速度。有些路段,供行人通过的绿灯亮时太短,经常是才走到一半,对面已经亮起了红灯,行人不得不继续往前行,结果和机动车交织在了一起。此外,斑马线划分不合理,间隔过长,在一些没有建设人行过街天桥的地方,过马路要来回走上近百米,实在不便。

试想一下,假如机动车和行人信号灯在所有人流密集的路口都安装齐全,并保证正常运转;有条件的路口能尽量加宽人行道距离,给过马路停留行人留有较大的停留空间;斑马线整齐规矩,间隔适中;较宽的马路,由于行人一次红绿灯间歇不能通过,可以设置安全岛,并增加信号灯,让过马路的行为分两次完成;科学改变和调整红绿灯的间歇时间长度,尽量在闹市区和郊区实行两种较为标准的统一间歇时间。如此这般,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是不是会大大减少呢?

治标更要治本。罚款只能是辅助手段,合理设置行车道、红绿灯、斑马线,引导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各守其约,才是管理部门应该更为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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