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廉丹报道: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4月1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将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为契机,积极推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并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不断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形成了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相关地方性规定为补充的法制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该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不断健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2007年1月以来,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就台胞关心的土地使用、海关关务、商标权益保护等议题多次组织专项调研,出台诸多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台胞权益保护事宜。2012年各地台办直接受理各种台胞权益保护事项440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39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