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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组织起来的幸福生活
本报记者 陈 郁

开栏的话:

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占总人口的14.3%,养老事业“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贫困、疾病、失能、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已经成为很多老年人正在面临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战略部署。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与此同时,我国老龄事业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保障水平比较低等问题。即日起,本报“社会民生”专版推出“安心养老”系列报道,将通过梳理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及经验,为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以进一步推动人口老龄化工作的进步。

刚刚进屯,记者就听到阵阵歌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老年协会的老年山歌队在唱歌。

这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那隆屯。挂着“村委会”和“老年协会”两块牌子的办公楼前广场上,除了老年山歌队正在活动外,老年协会的乐队也在练习;广场一角,老奶奶跳着健美操,另一边,老爷爷们玩着排球,还有老人在编竹筐、纺线织布、练书法,孩子们则在其中跑来跑去……好一幅“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景象!

“农村的养老形势越来越严峻。以前是‘一老一小’,青壮年人大都出去打工,村里留下老人和孩子;现在是‘一老’,随着城市里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的倾斜,越来越多的人把孩子带进城里,村里只留下老人。这些老人需要物质上、生活上的帮扶,更需要精神上的照顾,必须有人把他们组织起来,让他们生活上有扶持,精神上有依靠。这就是老年协会的作用。”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梁丽玲说。

在阳朔县福利镇枫林村老年协会办公室的墙上,贴着老年协会的工作准则——“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这些,也就是老年协会的全部功能。

“以前没有协会,没有山歌队,农忙的时候下地干活,农闲的时候没有事情做,就是三五成群地坐在树下聊聊天,没什么意思。现在加入协会,参加了合唱队,除了要练习外,每个月我们还有演出呢!逢年过节,还有外村来邀请我们去演出!”那隆屯老年山歌队68岁的方显环奶奶告诉记者。

“我们的目标是把基层老年协会建成有组织、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有经费的示范性基层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辐射作用。”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志告诉记者。

“经费从哪儿来?”记者问。

“财力有限、投入不足与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影响和制约广西农村养老工作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为此,广西立足区情,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农村养老工作投入机制。”冯志说,“我们叫做‘五个一点’——各地从实际出发,普遍采取市县财政安排一点,乡镇支持一点,村(居)委会帮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协会创收一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基层老年协会经费来源。”

“比如,我们协会的桌椅都是政府给的,一旦哪家有红白喜事,需要租用,租金就成为协会的活动经费。”渠黎镇碧髻村老年协会会长方维先说。

实际上,当各级财政投入一定的资金帮助老年协会启动后,外出打工的子女们看到父母在家乡有组织、有依靠地生活,都愿意拿出一些力所能及的资金支持老年协会的建设。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自治区每年都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120多万元,为全区基层老年协会、敬老院、五保村赠阅老年读物。广西各市、县(区)则纷纷出台扶持政策,落实配套资金,进一步扶持基层老年协会发展。

养老不只是照顾老人的生活,更要关照他们的精神世界,让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基层老年协会在开展老年教育文体活动、维护老年人权益、组织为老服务、老年互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崇左市民政局局长谭冠堂说。

在枫林村,哪家有什么邻里纠纷,老年协会积极协调解决;村里的卫生,老人们随时监督、随时收拾。梁丽玲告诉记者,“在临近的几个村子,村民家里遇有丧事,一般都要花上两三万元,互相攀比。而在枫林村,老年协会承办,只需要四五千元,倡导了节约”。

为了丰富老人的精神世界,广西各老年协会还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老人思维开阔、精神活跃,觉得自己对社会有用,有成就感,生活起来就会觉得更有希望。”梁丽玲说。

据了解,截至2012年10月底,广西已登记备案基层老年协会共11129个,城乡建会率分别达到80%和68%。2012至2015年,自治区财政还将统筹安排资金9000万元,建设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3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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