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报道:《北京市天津市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日前在天津举行。京津两市将从区域规划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科教、港口物流、人才、文化旅游会展、金融、环境保护和建立合作机制十个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发展。
根据协议,京津双方共同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合作,共谋发展。稳步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共同争取国家出台推进京津冀区域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协议显示,要打造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京津双方推动了京港高速公路建设,连通京津高速公路,构筑北京直通东疆保税港区快速通道;推动京津三通道(京台高速)北京段建设,连通津晋高速公路,构建北京与天津港南部港区快速运输通道;争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与北京新机场实现连通。
京津拟发挥京津科技研发、产业、土地等互补优势,开展全方位的产业转移和对接合作。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到天津滨海新区,共同打造京津科技新干线,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聚集区。
在深化陆海空航运物流合作方面,加大天津港对北京服务的力度,发挥东疆保税港区的区位、政策等优势,将天津港打造成为北京的便捷出海通道。加强京津区域物流信息一体化建设,推进两地电子口岸互通互联。探索研究平谷国际陆港至天津港的京津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推动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开通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至市区及北京等地的公路客运班线。
京津还将加强人才共享互通合作,制订便于两地人才相互流动的政策措施,促进人才交流。深化人才市场合作,建立双方人才供求信息交流渠道,互设“人才工作站”。
在加快金融一体化的进程上,京津两地将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建设金融要素市场等方面合作,不断拓宽金融合作领域。支持两地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两地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两地大宗商品及要素市场跨区域发展,鼓励两地产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开展广泛合作。
在改善京津地区环境质量方面,两市拟加强重点污染物治理技术的合作,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置换、交易方法,建立基于水质目标改善的管理制度和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合作机制,进一步改善京津地区的水环境。加强京津污染治理合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升车用燃油标准、发展清洁能源汽车。
京津还欲建立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和两市领导高层协商机制,组织两市相关部门对口衔接,具体推动各项合作任务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