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儿子给我买的新手机,他刚教会我怎么用它上网,现在我会偶尔在上面看看新闻和查找生活小常识。”采访中,53岁的叶本英摆弄起智能手机还不太熟练。
麦肯锡咨询公司2012年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我国5.64亿网民中约有60%仍属于轻度信息消费者,和叶本英情况相似,他们对智能手机、电脑等数字终端依赖程度较低,一周上网时间不会超过14个小时。这之中有教育程度低、对互联网排斥的传统型消费者,也有时间和预算有限的学生和打工人群。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在数字终端和入口上的消费。
近些年,智能手机和电脑等数字产品不断推陈出新,降低价格,逐步从奢侈品变为必备品进入到寻常百姓家。即便是轻度信息消费人群,也有相当一部分正在尝试或者准备尝试各种互联网终端和各类应用。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居民3C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以手机为例,超过半数的手机用户,每隔1-2年就会更换手机,2012年在中国销售智能手机1.89亿台,较2011年增长137%,上半年每个月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
智能终端的普及丰富了电子消费品市场,刺激了居民的购买欲望,信息消费呈爆炸式增长态势。在采访中,另外三位受访者表现出了对互联网更高的接受程度,他们的信息消费方式和以前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谢柯卿这类数字达人随时都在留意最新、最好的科技产品,平均不到12个月就会换一部手机。李斌是不折不扣的游戏玩家,平均每天花3小时以上时间玩游戏,尽管收入不多,但买起游戏装备来却很大方,这在“90后”外出务工者中很典型。而冯斌是一个总是在路上的商务人士,出门笔记本、手机、移动3G上网卡从不离身。
近年来,电子办公、信息查询、网络社交、游戏娱乐、远程教育等各类信息服务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只要拥有一台接入网络的电脑或者手机就能轻松便捷地解决一系列休闲娱乐和办公学习问题。
“比较遗憾的是现在我国居民对网络信息产品的付费意愿还比较低,这无论对原创作品或者提供信息服务的企业都是比较大的打击。”商务部个人消费研究专家赵萍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力度一直不够,产品原创性不强,出现大量模仿性产品,一旦收费即意味着点击率的流失。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提供信息内容服务上与国外的确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在美国,itunes和Pandora等提供付费网络音乐服务,彻底颠覆了以往音乐爱好者购买实体唱片的消费方式;读者利用亚马逊的kindle阅读器,可以很方便地购买大量最新电子书籍,下载影视资料。与之相比较,我国电子内容产品还是比较贫乏,同质化严重,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需求。政府与行业协会能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改善原创环境,将对信息消费今后的发展影响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