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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增强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创业板季报规则》修订
记者何川

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并实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增加创业板公司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强化风险披露和推进电子化披露。

修订后的《创业板季报规则》共有4章19条,更加突出创业板特色,增加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对引起收入变化的驱动因素加以分析,披露主要产品变化、新产品推出、重大订单签订及进展情况、重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及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的影响。

《规则》指出,要强化风险因素的披露,要求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变化情况说明并分析对公司未来的影响,同时对重大风险提示要求进一步明确,将披露位置调整至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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